權力與責任是否匹配
組織結構解決的是權力與責任是否匹配的問題,結合實際工作談談你對此觀點的理解。
財務部:
權限的設定要與責任匹配,要與利益匹配。簡單的說就是責、權、利要達到平衡。責權利三位一體,即責任、權力、利益均統(tǒng)一于責任承擔者一體,責任者既是責任的承擔者也是權力的擁有者和利益的享受者。這些通過組織結構的設計,可以使三者達到一種平衡。?!柏煓嗬钡钠胶?,使員工能夠有責、有權、有利,克服有責無權或有責無利的“責權利”脫節(jié)狀況。“責權利”的明晰化,能使每個員工都知曉具體的責任內容、權力范圍和利益大小?!柏煓嗬毕嗥ヅ淞?,權力和責任相匹配了、收益與業(yè)績相匹配了,企業(yè)也就明確了各責任的主體(經營者、管理者、員工、部門、科室、班組、崗位)的責任,根據(jù)責任賦予該主體完成其責任所必需的權限,最后根據(jù)該主體的責任完成情況分配各自應得的利益。
生產部:
組織機構必須保證權力和責任是匹配的;如何保證匹配公平使組織更加合理發(fā)展。1.組織對管理設計出明確崗位制度,責任劃分,保證專業(yè)的人負責專業(yè)的部門為基礎,使管理者有責任的帶領員工服從組織的績效考核原則。
權力與責任是否匹配決定一個公司管理是否穩(wěn)定、高效、可持續(xù)發(fā)展。首先要做到崗位責任明確,圍繞著每個人的崗位責任,抒與相應的權利,使之在履行責任的同時有權利去作出決定。其次就是監(jiān)督,在責任范圍內抒與的權利需要被監(jiān)督,在實行權利的時候只有被監(jiān)督才能保證不會出現(xiàn)亂用職權的現(xiàn)象、做到公平公正,促進組織的穩(wěn)定高效運行。
市場部:
首先責權匹配的事情由組織結構來解決這個觀點是認可的,管理的內容包括計劃管理、流程管理、組織管理、戰(zhàn)略管理和文化管理,這其中除了組織管理,權責分配的事情讓其他哪一項來負責都不對。另一個層面上,組織是因為目標而存在的,那么為了實現(xiàn)目標而確定的結構去解決權利分配的問題也是最恰當?shù)摹A硗馐沁@個權利與責任的關系,所負擔的責任越重,權利越大是正確的,責任是核心,負有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責任的人擁有企業(yè)最大的權利這無可置疑。要看自己的權責有沒有匹配,其實就是看自己擁有的權利能不能去很好的執(zhí)行自己的崗位職責,能覆蓋崗位職責就是匹配,超出或小于都不行。承擔經營責任的人被授權掌握核心權利,職能部門掌握崗位職責內的部分授權,崗位職責外的只有建議權。不匹配的權責就會出現(xiàn)諸如A線的工作要找B線的領導審批、C線的領導覺得過期不用權利作廢等問題,造成權利濫用,責權混亂,互相推諉等問題,最終造成混亂。
綜合管理部:
組織結構在設計過程中需要解決權利和責任是否匹配問題,做好匹配需要在設計組織架構時要清晰的設計出橫向和縱向的組織結構,橫向的是指各職能部門提供資源支持,縱向的是指具有權利的指令,界定了責任和權限問題,也就是在縱向上負責人是要承擔權限和責任的,設計到的每一層都是必要的,且是需要考核的承擔績效,比如我們現(xiàn)在的架構中目前分為兩大級,一個是總經理層級,一個是部門負責人層級,每個部門有一名管理者,根據(jù)部門職責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部門根據(jù)公司發(fā)展需要設立,保證每一個部門有一定的責任承擔,結構不臃腫,公司主營業(yè)務是什么總經理的直接管轄線就是什么。在職能部門設定的橫向安排上,主營業(yè)務需要多少職能部門來支持就設定多少,重要的是能夠為縱向提供指導意見和專業(yè)的服務,增加跨部門協(xié)同的能力,促進整個組織的發(fā)展。
在管理職能的安排上,只有組織結構回答了權利和責任的關系。所以要解決權利和責任是否匹配,就要做好組織結構的設定??v向的是權力和責任線,隨著層級越往上,權力和責任越大??v向線需要考慮的是一共設計多少層級,也就是把責任和權力分給多少級別的人,以及根據(jù)公司的主業(yè)務線是什么。設計多少個層級的原則是以考核點為準。目前公司的考核點我認為有銷售額,產品質量,產品研發(fā),市場推廣,售后服務,公司企業(yè)文化,制度及外聯(lián)對接等。也就是對各個部門的考核。所以部門的縱向關系可以設定為兩層,也就是智能型結構。橫向安排是要確定需要多少個職能部門。要求就是盡可能的減少細分,突出關鍵職能。目前公司有六個部門,都明確確定了各自的重點工作,都是缺一不可的。也都是圍繞主業(yè)務的需求來決定的。所以組織結構規(guī)劃好了,責任與權利也就確定好了。
研發(fā)部:
權力與責任是否匹配實際上反應了公司管理是否有效、高效,我們學了這個課程,前面多次提到權利與責任匹配,也就是說享受權力一定要承擔責任,如果組織中某一個人只是去享受權力而不承擔責任,那他一定是不稱職的,但是這個設定是由企業(yè)管理者自己設定的,這就要求我們在設計組織結構時,就要把權力和責任分清標明,而不要等著出了各種事故而找不到相應責任人。